前往烛火村需要翻过一整座山,而山上大部分区域都是藏匿着未知与恐惧的沼泽森林,其危险性可想而知。
在那位大富豪功成名就之前,这座村落几乎是与世独立的状态,常人想要进入烛火村,怕是得在森林里绕好几圈才能到达目的地。
而在戈德赚了一大笔钱后,他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修路和修建基础设施。也因此,通往烛火村的那座山脉上多了一条可供马车行驶的石土道路,这也让不少人出行更为方便。
在前往贫民窟外围时,小车夫驱赶着马匹走出马棚,老马身后的简易车厢发出了吱呀作响的酸涩声,让人很难以相信其承载力。
“……你确定这玩意能运人?”
在看到那辆用几根铆钉固定住的木板车厢,格里姆的嘴角扯了扯。
“没问题的,我这辆车运了不少人,也没见到有人反馈差评过。”小车夫连忙道,
“到时候出了意外我可以给你们退钱。”
“行吧。”
听到对方都这样保证了,格里姆也没什么好说的,只得翻身上车。
夜骸在检查了一遍车厢后也很快上了车,在离开前他顺着走道的位置看了一眼,才注意到有几匹健硕的马匹正停在不远处的位置。站在车队前面的男人穿着一身邮差制服,正和信社的老板说着些什么。
那应该就是普通送信队了。
想来自己的选择还算明智,倘若不花钱购买快速通道,这样的送信队还得翻山越岭,起码一个多月才能到达王都。
运气不好的话,等信送到万枢塔,世界都不知道毁灭几次了。
穿着绿格子裙的女孩将一箱信件递给了对方,叮嘱了几句后,余光似乎是瞧见了夜骸的视线,于是笑眯眯地和他摆了摆手打了个招呼。
……她是怎么隔着这么远注意到自己的?
夜骸雨有些惊讶于对方的观察力,但还是抬手回应了一下。只是他刚一回头,便注意到格里姆颇为揶揄的神色。
“厉害啊你。”格里姆感慨道,
“这才来贫民窟多久就和信社老板熟悉上了,你这魅力果然非同一般。”
“她是什么人?”夜骸问。
“听说她叫阿莱西,是从王都的学府毕业的学生,会那种古怪的异术。”格里姆说,
“刚开始来贫民窟的时候还有人经常骚扰她,后来她干脆杀了两个人,倒挂在信社门口一周,从此后这片地带就没有人敢招惹她了。”
“这个方法确实可行。”夜骸表示赞同。
没有什么比杀鸡儆猴来的更快的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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