克罗斯曾听自己的哥谭朋友说过。哥谭的夜晚和白天一样普通。
在哥谭人看来,白天碰到死人和晚上碰到死人的概率是基本持平的。
深知死人也是资产的哥谭人从不会去多管闲事,只有极少数的烂好人会记住发现尸体的地点,等到他们确保自己去了安全的地方,才会偷偷把这些信息告诉gcpd,并且让他们绝对不许把自己的事情说出去。
但是对于刚从伯灵顿来到哥谭,打算在这里展开一番事业的克罗斯来说,这地方民风“自由”得简直像地狱。
讲道理,他只是想把倒在路边的孩子的尸体抱起来,至少放在一个干净的地方……这很正常好吗?他发誓,在伯灵顿大家都这么干!
结果他的手才伸出去,旁边的小巷里就钻出了一群人,眨眼功夫把他围了。
拜托!这很恐怖!
不知道的还以为给死者体面都要排队拿号呢!
克罗斯当然知道这些人不是来收什么“体面费”的。因为这些人一出来,视线就全黏在他身上,就连一个眼神都没有给地上的那具尸体。
而且……不知道是不是克罗斯的错觉,他总觉得这些人看他的眼神,和看死人没什么区别。
“hey,听我说。”克罗斯干笑两声,试图证明自己的想法是错的,“我只是想给这个孩子挪个地方,要是我的行为冒犯到了你们,我向你们道歉。”
克罗斯的话音落下,一个看起来像老大的男人走了出来。
他的表情带着些玩味,视线像是探照灯一样地把克罗斯从上到下扫了一遍。像是明白了什么,男人突然笑了一下,阴恻恻地开口。
“外地人……”
“……”
克罗斯跑了。
感谢他的父亲,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让他学习各项技能,所以他的运动一直还行,耐力也算扛得住。
但这并不代表他能靠两条腿甩掉一面包车的人,更别说人家还有枪!
别问克罗斯为什么不向其他人求救……事实上,他当然尝试了,但是没有任何人回应。
有几个路人和他就只有不到一百米的距离,听到他的呼救,竟是直接背过身去,像在躲什么洪水猛兽。
该死的。
他的确听说过哥谭的风土人情和伯灵顿不太一样,但是没想过会这么“自由”!
到了最后,克罗斯甚至都在怀疑,自己刚才看到的那具尸体会不会就是这些人用来“钓鱼”的饵料。
“上帝啊……”克罗斯试着祈祷。
“我才三十多岁,还没有谈过恋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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